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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可憐弱勢族群嗎?─從肥貓流浪記到笨小孩(電影)概觀 

 肥貓流浪記、笨小孩,都是膾炙人口的電影,採用第三人稱間接對比的拍攝手法以達到導演所要表現的概念。簡單地說,這樣的電影賺取觀眾的眼淚和鈔票,手段是成功的,但是背後的意義又是什麼?藉由傳播媒體的力量來喚醒人們的惻隱之心?還是對社會福利工作的不足提出警訊?顯而易見的,以後者警訊的提出較為該電影所力爭的範疇。針對這樣的開頭,我們便要討論是否這樣的電影這樣的手法是“正確而富有意義”的?

 首先,我們就電影來看,不論什麼電影,除了愛情文藝片好壞人的角度不明顯之外,這樣刻意刻畫人性最深層的劇碼就必須被對立層次程度顯有差距的角色所帶出。所以會有以下的安排:
1. 好人永遠出現在不優渥或者是環境非常糟糕的地方。如:肥貓流浪記中的肥貓是在一級貧戶裡長大。
2. 好人是沒有“一般人”所有的,就是連一般人都沒有的情境,所以更值得一般人去同情之。
3. 好人的結局不是大喜就是大悲。甚多同性質的電影採用過程好結局悲來喚起大眾的感官﹔而如笨小孩卻是採用節點方式以完美結局來強調假設大眾能接受該類族群,會是這種“雙贏”的局面。
4. 壞人是無時無刻都存在的。簡單地說,除去這好人以外,連最善良的福利團體,在不能接受該等弱勢族群之下也是負面的評價。
就上面可以得知,電影的的手法就是要突顯這類人在社會存在的價值,而過分地使用上述五點的架構,使得社會福利團體在社會福利中除略顯不足之外,尚還有“平常人對於該弱勢是不是應該有超出平常心的對待?”

 何謂平常心?我是很贊同孟子所說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這類話。姑且不論現今社會價值觀的改變,對基本人性上矇蔽了許多本來善有的特性,但是會感到不忍,而閉眼不觀的舉動,似乎就等同於上述所云的“惻隱之心”。先前有這樣的新聞─徐懷鈺的爺爺徐勳流浪西門町!!所謂的媒體,在我的觀點看來,它只是一種中間者的角色,媒體並不是壞的、不好的,只是傳播者在使用媒體上面是用什麼樣的心態應對﹔而受眾在接收到這樣的訊息時又是怎麼樣的感覺,在由這樣週而復始的循環達到傳播者─受眾間所欲達成的目的。早先,媒體傳播者利用其便利性及廣泛性,濫用這樣的媒介來使受眾知道並且注意,以達到廣告的效果。現在是因為有相關的法規及媒體自制行為,使某些“可能”作假、作戲的節目必須自律。回到上面徐懷鈺的新聞來看,其實有人說:是展望老人基金會為了打動視聽所用的手腕啦!也有人說:其實是徐懷鈺為了打新節目,而故意製造的煙幕,好讓社會大眾知道“我要出來了”!其實都有他的可能性存在。在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其實大多數都是“羅生門”─各說各話居多。最後總是不了了之。我認為,人雖然有惻隱之心,但那是有程度的關懷,而不是放肆的憐憫。既然把弱勢族群當作是“自己人”,就應該無所謂正常人抑或不正常人才是。很多人或許會辯駁:就是因為他們是非我族類,我們更不能用正常人的眼神去看他們,這樣反而是不尊敬他們﹔應該是要用他們的眼神去對待他們,這才是真正的對待。我唯一要反問的便是:在弱勢族群的心態上,我們正常人即非有可能被立在與弱勢族群的水平上,就算我們盡量達到這樣的水平,看起來一模一樣,那也是“裝”出來的,似乎不能以看起來一樣便宣稱達到關懷同理心之謂也。次而言之,在整體心態上,我強調的是種“關懷心”而不是憐憫甚或可憐,關懷心與前述二者有什麼不同呢?我覺得是程度上的差異。怎麼說是程度上的差異呢?“有多少能力,作多少事。”不啻是對這程度上的差異作最好的闡釋,超過了正常人惻隱的必要程度那就是憐憫或是可憐。

 傳播媒體,在這些事情上,為了催促或督導政府及人民對於弱勢族群的尊重,可是傳播媒體背後的大老闆,殊多為廣告經濟效益所著想。沒有新聞熱度自然時段以後的廣告收益就減少許多。簡單而言,一天廣告的加總,約略要24小時的1/3強(專指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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